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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视频制作费用报销的通知
阅读次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10-13    更新时间:2025-10-13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强化学校视频制作类业务报销的合规性审核,保障经费支出真实有效,依据学校相关规定,现就视频制作费用报销必须附《南京工业大学视频制作验收单》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学校所有因教学建设、宣传推广、学科竞赛、科研成果转化、行政服务等场景产生的视频制作费用,报销时必须同步提交《南京工业大学视频制作验收单》(以下简称 “验收单”)。无验收单、验收单填写不完整、验收结论为 “不相符”或“不合格” 的,计划财务处将一律不予受理报销申请。

验收单为视频制作费用报销的重要佐证材料,须严格填写验收单,确保要素完整、信息真实。验收单需要验收人、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或部门公章,报销时附在网约报销单、发票和合同等后面。

验收单可通过计划财务处官网 “下载中心” 栏目下载获取,填写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咨询计划财务处报销窗口(电话:025-58139236;地址:明正楼102办公室)。

附件:《南京工业大学视频制作验收单》

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

2025 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