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负责人:
为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范,有效防范资金风险,根据《南京工业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》(南工校财〔2023〕22号),学校将开展科研经费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。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认领科研到款,核实未到款或未冲账的应收账款(预开发票),并按要求做相应处理。
一、科研到款认领
各项目负责人请登录计划财务处网页(https://jcb.njtech.edu.cn/), 点开左下角“高级财务平台”—“计划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”—“财务查询”—“我的财务文件”—“到款查询”,到款查询表格分为EXCEL和PDF两种格式,可按需下载查询。录入相应查询条件查看尚未认领的校外单位汇来的科研课题款项,并及时办理到款认领手续。具体步骤如下:
(一)输入“付款单位”或“金额”等信息找到需要认领的到款。
(二)通过科研系统登记具体项目、上传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并提交,经学院及科学研究院审核后,携到款截图至科学研究院(明正楼410室)打印到款通知单,交计划财务处(明正楼107室)办理入账手续。
二、应收账款(预开发票)核实与催收
(一)计划财务处将向各学院(单位)院办公室点对点发送应收账款明细,由院办公室逐一发送到项目负责人。对预开发票未到账的,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向合作单位催收并持续跟进项目回款情况。
(二)根据《南京工业大学往来款项管理办法》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,同一项目负责人名下应收账款达三笔或单笔超180天仍未到款的,预开票据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向对方单位追回预开票据,并承担相关责任;款项结清前将暂停相关预开票据业务办理,直至该笔预开票据款项清。
(三)同一项目负责人名下应收账款达三笔或单笔超180天仍未到款的,请出具书面说明,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应收账款清理确认书》,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,于11月15日前交计划财务处(明正楼107室)。如有疑问,请联系姜老师(58139161)。
附件:南京工业大学应收账款清理确认书
计划财务处
2025月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