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、同学:
为了规范电子发票报销程序,计划财务处将正式启用网上预约报账“增值税发票查验”功能。
师生使用电子发票预约报账时,须运用“增值税发票查验”功能对电子发票进行查验认证。2024年3月31日前在电子发票上签字承诺“首次报销,不得重报,责任自负”仍然有效,2024年4月1日后所有电子发票均须进行认证后方能报销。
请各位老师、同学熟悉掌握发票查验程序,在查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,可拨打报销服务大厅咨询台电话58139236,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。感谢各位老师、同学的理解和支持!
一、查验操作流程
进入高级财务平台→“网上预约”模块→选择“增值税发票查验”功能。
1. 税票查验(一般为发票类别中有税字样的)
有两种认证方式,一是在左边栏“增值税发票查验”下面使用微信扫描下方的“点我”按钮进入复翼发票助手微信小程序进行认证,二是手动输入相关信息查验认证。
备注:如果使用手动认证方式,请注意选择正确的“发票类型”。
(1)点击第一个“点我”蓝色按钮,打开微信扫描弹出的小程序二维码。
(2)继续点击第二个“点我”蓝色按钮,扫描弹出的登录信息二维码。
(3)点击微信小程序左下角的“扫描”功能,扫描增值税电子发票左上角二维码,选择“提交”后,即可完成发票认证。
2.非税票查验
在右边栏“其他发票”下面输入相关发票信息保存。
3.发票查验后,在财务查询系统中点击“查看认证记录”,可以查询和撤销已认证的发票。
二、网上预约
电子发票认证成功后进行网约时,须点击“选择已认证发票”栏后的“>”图标,选择对应的需要报销的电子发票。
温馨提示
1. 电子发票谁认证谁网约;
2. 已认证过的电子发票无需再手写承诺签字;
3. 当天开具的电子发票无法在当天完成认证。
编辑:王慧敏
审核:周 艳 姜良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