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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电子发票查验功能的通知
阅读次数:  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3-20

各位老师、同学:

为了规范电子发票报销程序,计划财务处将正式启用网上预约报账“增值税发票查验”功能。

师生使用电子发票预约报账时,须运“增值税发票查验”功能对电子发票进行查验认证。2024年3月31日前在电子发票上签字承诺“首次报销,不得重报,责任自负”仍然有效2024年4月1日后所有电子发票均须进行认证后方能报销。

请各位老师、同学熟悉掌握发票查验程序,在查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,拨打报销服务大厅咨询台电话58139236,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。感谢各位老师、同学的理解和支持!


一、查验操作流程

进入高级财务平台→“网上预约”模块→选择“增值税发票查验”功能。

1. 税票查验(一般为发票类别中有税字样的)

有两种认证方式,一是在左边栏“增值税发票查验”下面使用微信扫描下方的“点我”按钮进入复翼发票助手微信小程序进行认证,二是手动输入相关信息查验认证。

备注:如果使用手动认证方式,请注意选择正确的“发票类型”。

1点击第一个点我”蓝色按钮,打开微信扫描弹出小程序二维码。



(2)继续点击点我”蓝色按钮,扫描弹出登录信息二维码


3)点击微信小程序左下角扫描功能,扫描增值税电子发票左上角二维码,选择提交,即可完成发票认证。

2.非税票查验

在右边栏“其他发票”下面输入相关发票信息保存。

3.发票查验后,在财务查询系统中点击查看认证记录”,可以查询和撤销已认证的发票。

二、网上预约

电子发票认证成功后进行网约时,须点击选择已认证发票”栏后的“>”图标,选择对应的需要报销的电子发票。

温馨提示

1. 电子发票谁认证谁网约;

2. 已认证过的电子发票无需再手写承诺签字;

3. 当天开具的电子发票无法在当天完成认证。

编辑:王慧敏

审核:周    姜良松